中国政府代表在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第350次会议就“尼加拉瓜国别案件”议题(INS/15)的发言
2024-03-19 05:01


(2024年3月12日下午)


主席先生:

中方感谢秘书处提供的报告。感谢尼加拉瓜政府代表所作介绍。

我们注意到,报告及其附件显示,尼政府于2023年12月向国际劳工组织(ILO)提交详细报告,其中包含尼政府履行第 87 号、98 号、111 号和144 号公约的积极态度、明显进展、详实数据以及该政府对某些重要情况作出的澄清。可以看出,在履约过程中,尼政府与ILO密切合作,重视并尊重标准监督机制的作用,按时提交相关信息和答复。我们对此表示赞赏。

主席,我们重申,ILO标准监督机制性质上是技术性机制,我们应当避免该机制被政治化、工具化和武器化。在审议案件中应当坚持不干涉主权国家内政原则,摈弃政治偏见,聚焦工雇主、工人的权益保护。

我们鼓励尼政府继续加强与ILO的沟通与交流,向理事会提供更多信息,不断促进双方相互理解与合作。我们呼吁理事会重视尼政府提供的权威信息,敦促秘书处以理性、务实态度加强与该国政府接触对话,给予更多理解和技术支持,帮助尼政府不断促进社会对话,与社会伙伴化解分歧、达成共识、解决问题,更好地履行国际劳工公约义务。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