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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生物武器公约》专家组会上中国代表团团长李杨参赞的发言
2010/08/24

  主席先生,

  首先,请允许我对您担任《禁止生物武器公约》(下称“公约”)2010年缔约国专家组会主席表示衷心祝贺。我相信,您丰富的外交经验将引导本次会议取得积极、有益的成果。中国代表团将积极支持您的工作。

  主席先生,

  今年会议议题为“指称使用生物武器情况下的国际援助与协调”。当前,传染病大规模流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非传统安全威胁对全球安全构成严峻挑战。使用生物武器、生物恐怖袭击可导致疫情暴发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妥善应对并实行有效援助,与公约调查与援助条款直接相关,也是许多缔约国的现实需要。中方认为:

  一、缔约国在应对、调查指称使用生物武器方面负有首要责任。中国支持缔约国采取措施,建立并完善符合本国国情的应对、调查机制,在疫情监控、生物反恐、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调查应对方面加强能力建设。

  二、中国支持缔约国根据公约第七条规定,开展国家援助,同意缔约国在其他缔约国面临包括指称使用生物武器等违约危险时,应该缔约国请求,提供援助。

  三、中国支持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等相关国际组织在帮助缔约国提高疫情监控与应对能力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应缔约国请求,上述国际组织可根据其职能,在卫生及人道主义领域,向有实际困难的缔约国提供帮助。

  四、调查指称使用生物武器复杂敏感。缔约国可根据公约第六条规定,向安理会提出控诉。如安理会决定启动调查,有关调查宜在安理会主持下进行。

  主席先生,

  中国向会议提交了“中国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的措施”、“中国关于指称使用生物武器情况下国际援助与协调的看法与主张”两份工作文件,全面阐述了中国的有关做法及主张。在此仅简要介绍中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方面的做法。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建立了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举报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重视对重要目标的安全防范,不断加强对具有生物危害等危险物品的管控和检验检疫。不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系统。

  中国政府健全各级预案体系,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交通、公安、民政等多部门、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与处置、实验室检测、诊断治疗、应急控制、卫生监督和事件评估等工作。

  中国政府还把防范生物恐怖袭击纳入学校教育和社会宣传教育计划,通过开展培训、演练等,有效地提高民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主席先生,

  公约第七次审议大会将于明年举行。缔约国应充分利用这一机会,认真思考并探讨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公约的权威性、有效性与普遍性,使公约适应时代需求,发挥更大作用。

  在此,我愿向主席及各缔约国通报,中国拟于今年11月与加拿大和履约支持机构联合在北京举行“加强国际努力防止生物武器扩散:公约的作用”国际研讨会。会议旨在为公约七审会预做准备,主要围绕公约七审会目标与成果、生物军控机制未来走向等议题进行讨论。中方对这次研讨会充满期待,将尽力做好东道主,希望各方在会上充分交流看法,为公约七审会取得成效做出贡献。

  主席先生,

  中方将以建设性姿态参加本次会议讨论,与各方一道推动会议取得积极成果。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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