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代表团团长胡小笛大使在《特定常规武器公约》缔约国会议上的发言(2003年11月27日,日内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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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高兴地看到你担任本次大会的主席。我相信,你的外交才干和智慧,将指导本次会议取得积极成果。 主席先生, 近年来,国际安全与军控领域面临严峻挑战,国际社会一直在努力维护多边军控体系,推动多边军控与裁军进程。在这方面,在座各国和有关组织的代表用实际行动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我们所做的工作,旨在提高公约的普遍性,加强公约的有效性,是推动多边军控的实际步骤。同时,由于公约本身的性质,我们所做的工作也是在维护“人的安全”,为解决战争引发的人道主义关切而努力。可以欣慰地说,我们付出的努力不断地取得积极成果,值得自豪。 主席先生, 公约自生效以来,缔约国不断增加,已从最初的20个发展到现在的92个,公约的宗旨和目标逐渐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影响日益扩大。这与各缔约国的努力与合作密不可分。我相信,随着普遍性的不断提高,公约在常规军控和人道主义领域的作用将进一步得到发挥。 主席先生, 2001年公约二审会通过了公约第一条的修正案,将公约及其现有议定书的适用范围从国际武装冲突扩大至包括非国际武装冲突,从而使公约的有效性进一步得到加强。我们高兴地看到,已有20个国家批准该修正案,使该修正案将于2004年5月18日正式生效。中国于今年8月11日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了该修正案的批准书。我们希望尚未批准该修正案的国家都能尽快行动起来,以推动其早日得到普遍实施。 主席先生, 为解决“战争遗留爆炸物”(ERW)给平民的生命财产和一些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危害,两年来,公约专家组开展了认真的工作,并不断取得积极进展。在刚刚结束的专家组会议上,我们成功谈判达成了ERW议定书。这一议定书将有助于较为全面地解决ERW引起的人道主义问题,它一方面将推动各国尽早清除现有的和将来可能产生的ERW,另一方面将促使各国自愿采取措施,尽可能提高其武器弹药的可靠性,预防和减少ERW的产生。各国并将为上述努力积极开展援助与合作。 ERW议定书作为谈判妥协的结果,还有不尽人意之处。中国代表团始终认为,在议定书中,武器弹药的使用者应承担更严格的义务和更多的责任。特别是,对“现存ERW”的处理本应规定更全面、更具有强制性的义务,尤其是对那些武器弹药的使用者。 尽管有这些不尽人意之处,目前的ERW议定书毕竟是各缔约国共同努力和协商合作的产物,反映了国际社会切实解决ERW引起的人道主义关切的共同愿望,体现着两年多认真谈判所达成的现实可行、大体平衡的结果。我们应积极推动对此议定书的签署、批准和履行。 主席先生, 有关国家一直要求就特定类型武器弹药的技术改进问题开展工作。中国代表团认为,过去两年专家组的讨论表明,各方在此问题上分歧很大,这方面的工作将难以取得进展。ERW议定书已经涵盖了提高武器弹药可靠性的一般性预防措施,当务之急应该是争取各国尽早加入该议定书,并促使其早日生效。 主席先生, 中国关于“反车辆地雷”(AVL)问题的立场也一直十分明确。解决这一问题应兼顾军事安全需要与人道主义关切之间的平衡,并考虑到各国在经济、技术等方面的承受力。两年来的讨论已经表明,有关国家提出的关于谈判AVL可探测性、自毁和自失能等问题的建议,确实将给很多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和技术困难,难以实现。但我们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继续探讨处理AVL问题的可行办法。 主席先生, 中国一直大力支持公约相关的各项工作,忠实履行公约义务,为公约的实施与完善做出了切实贡献。中国愿继续与各缔约国一道,为加强公约的普遍性和有效性,推动公约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而不懈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 |